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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清、戴思国丨国家安全视角下金融数据应用与治理对策

发布日期:2024-06-17  来源:   点击量:

作者:李俊清(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戴思国(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

摘要: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是当前金融数据应用和治理面临的重要形势和任务。本文从国家安全视角阐释金融数据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剖析金融数据应用和治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提出深化金融数据应用与治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家安全;金融数据;数据治理

数据是金融的细胞,是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础。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目标,对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在此战略背景下,笔者认为,确保金融安全,深化数据应用和治理是首要和关键。

一、金融数据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金融数字化转型已经进入关键阶段,金融数据安全既关系到金融行业的经营安全以及大数据时代对数据增值的分析、利用等衍生价值创造,更关乎国家安全、民族命运以及中国式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前景与未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一)金融数据安全是经济全球化的必要条件。建立在全球贸易基础上的金融介质既是全球经济的桥梁纽带,也是各国经济联系、经济规则及经济协调机制的具体参与者和承载者。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生产力和国际分工进一步跨越国度,这种基于“动机、规则、裁量和运行”于一体的国际金融活动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内容。金融数据顺理成章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与表现形式”,基于此,金融数据安全成为经济全球化健康有序的必要条件。

(二)金融数据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保障。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主要分为“内乱”和“外患”两个方面。从总体国家安全视角分析,数据安全问题更多是国家安全在数据领域受到外部危害或敌对侵害。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金融数据安全不仅体现为数据自身的生产、加工、传输、存储和使用等直接安全隐患;同时,由于金融数据集中体现国家生产、贸易、投资等经济金融活动,反映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国家政权稳定和战略实施的基础保障。因此,金融数据安全也是主权国家公平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活动的重要保障。

(三)金融数据安全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前提。建设金融强国,金融数 据 是 基 础。由于金融数据风险具 有较高的复杂性、隐蔽性和易扩散性,金融业海量数据在释放要素价值的同时,也面临数据泄露、数据污染、数据投毒等安全风险与挑战。当前,金融数据使用管理、流通共享如何与金融数据安全兼顾成为政府、监管和金融行业的核心难题。推进构建“安全、合规、统一”的金融数据基础设施,有效治理当前金融行业面临的数据应用和治理“痛点”,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前提。

二、金融数据应用与治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一)关于金融数据的基本特质认识不清。虽然金融数据安全的重要性从国家法律和监管层面已经得到直接体现,但从金融数据应用和治理现状看,仍基本停留在“量大、类型多样、结构复杂、时效性强”等直观认知层面,对价值性、风险性以及由此导致的治理难度认知明显不够,特别是对“管数、用数和治数”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知不足。体现在:对高标准严法制下的管数策略与用数便利矛盾认识不足;对重规范严要求的用数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数据夯基固本建设推进缓慢理解不深;对强监管严惩治的治数理念影响数据机制体制和手段工具创新应对不充分。

(二)关于金融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对国家经济运行的重大影响理解不到位。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劳动力、技术、土地与资本四大生产要素格局已发生变化,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加快了数字转型,数据已经成为各行业领域广泛应用的生产要素,数据作为生产要素也影响和改变了社会生产及生活方式。金融数据不仅是数据要素的重要组成,而且在数据形成生产要素的过程中起到了催化作用;同时,在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推进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并将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对金融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转变理解不够,甚至出现偏差,基本还处于追求用数便利阶段,对金融数据价值、衍生功能以及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等方面认识不充分。

从主权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看,金融数据是重要的“底牌”,没有绝对的数据安全可靠,就不可能在竞争中赢得主动、抢占先机、守住底线。剖析震撼全球的亚洲金融危机、美国硅谷 银行破产等案例,其在不同程度上均与金融数据相关。从国家和民族角度看,在和平年代及“新冷战”时期,处理国家安全、民族事务以及应对内外挑战、开展社会治理等通常表现为“数据战争”,国家金融的独立决策权、操纵权和控制权要通过金融数据予以保障。深刻理解国家政治经济运行中金融数据安全可靠的重要性,是当前金融领域数据管理的重中之重。

(三)金融数据治理效能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金融数据治理既是实现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过程和方式,也是数字化时代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创新和重塑金融数据治理方式和手段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及内在要求。但是,由于金融数据的多重特性导致金融数据治理相较于其它行业有其独特属性和更高要求,金融领域普遍存在重构或完善金融数据治理的逻辑不清、治理原则把握不准、治理措施和手段低效等问题。部分金融机构凭借数据渠道优势无序竞争,大数据算法融入金融科技催生大量智能金融产品及服务,使得大数据滥用现象日益严重;此外,人为造成的“数字鸿沟”、通过技术和市场非法独占形成的“信息孤岛”也是导致金融数据不安全不可靠的重要方面。这些问题导致金融数据治理效能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四)金融数据价值尚未对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发挥明显作用。金融领域数字化转型在理念、手段和成效等方面千差万别,金融行业对“金融数字化转型到底转什么”没有共识,对金融数据价值认识和运用能力明显不够,导致金融数字化转型目标不清晰。从金融数字化转型动力角度分析,存在对数字化时代整体转型发展态势的理解和把握程度不深,尚未对数字化形成自上而下的统一认知;传统生产要素投入形成的生产经营管理理念和习惯导致对新业态产生“无感”现象或“畏惧”心理;金融数据标准、数据确权、数据交易等一系列管理机制和市场行为尚不成熟,这些问题导致金融数据价值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尚未充分发挥作用。

三、金融数据应用与治理的对策 

(一)加快推动数据专项立法进程。已有的数据立法从国家层面侧重于数据安全与保护,数据确权、交易和治理等缺乏上位法依据,在全国性立法层面并没有对数据确权作出规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利保障和责任承担缺少法律依据。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特别是在经济社会运行中占有重要位置的金融数据,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和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只有赋予其合法地位,明确数据权属关系、管理标准及治理手段,在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明确数据的所有、使用、管理、收益分配等权利,才能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金融数据配套标准规范。数字金融是现阶段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新业态,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新时期金融数据在服务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和科技发展的价值体现。因此,金融数字化转型必须高度重视金融数据的应用和治理,加快建立配套标准和规范。随着各项金融数据监管新规逐步落地,金融数据安全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有法可依,但金融数据的应用和治理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具体管理规范和执行标准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更加细致明确的金融数据生产标准、确权机制、安全管理和使用规范、保护要求、防护机制以及交易规则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标准亟待出台。同时,要建设全国统一的金融数据要素登记体系和金融数据交易体系,推动建立涵盖各行业各领域的统一性数据管理体系。 

(三)筑牢金融数据安全管控体系。金融稳则经济稳,在金融领域管数、用数和治数过程中,确保金融数据安全是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开展数据安全的顶层设计,构建全方位数据安全管控体系,既是“长线”投资,也是“长钱”投资。首先要从国家层面,建立更加完善的管控体制,形成政府引导、监管指导、同业共治的多方联动共管安全格局。其次就金融行业自身而言,持续提炼金融行业数据应用和治理特点,完善数据安全标准,提高数据应用和治理技能,不断提升数据管理的穿透性和智能化,构建金融数据生产、加工、存储、使用、传输、共享、交易等全流程管理方式、应用场景和治理机制。再次是要建立金融数据常态化安全内控督查机制,不断提升金融数据的认证、访问、加密、脱敏、防泄露、备份、存储、销毁、监测等安全管控技能,从数据源头着手建立全链条风险监测、应急处置、安全审计与问责考核等运营体系,强化金融数据安全责任,确保金融数据长期安全。

(四)加强金融数据人才培养。金融数据人才培养是确保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和持续创新发展的关键。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和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培养具备金融、数据、科技多重素养的专业人才刻不容缓,需要从短期、中长期以及政策支持、激励手段等多方面统筹。采取跨领域短期集中培训,区分管理型和应用型,快速培养一批适应数字化转型、了解最新技术、掌握应用工具的专业人才;加强金融数据专业人才中长期培育,以教育培养、学术研究与实践实验合作为重要途径,通过跨学科教育模式培育具备金融、数据与科技等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人才;金融机构、高等教育及职业培训机构应合力推动开设覆盖金融、计算机科学、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专业和课程,融合产、学、研一体化推进;注重创新与激励,把政策导向和激励举措贯通到人才培养全过程,涵养金融数据人才培养的良好生态。

(五)推动行业交流和国际合作。广泛的交流合作是推动金融数据应用治理的必要方式。开展和构建同行业、跨领域、技术群体间的交流机制,搭建管数、用数和治数全方位多层次互动平台,逐步建立国家治理体系下的金融数据“权、责、利”科学化管控模式。从国际秩序大局出发,推动制定符合国家利益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数据开放政策,提高金融数据安全的国际话语权,积极参与并推动完善跨境金融数据流动监管规则体系,参与完善国际合作协调机制,提高跨境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推动构建良好的国际金融数据要素市场秩序。

来源期刊:农业发展与金融. 2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