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平辉,汉族,1966年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国民族法学科负责人。
研究领域: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族学、比较法学与比较政治学。2008-2009年在美国埃默里大学(Emory University)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访学。2010年入围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
主要任职:国家民委民族语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民委立法咨询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评审专家、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以及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东北大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等校外专家。
学术研究:2021年国家社科项目《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保障体系研究》、2010年国家社科项目《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2016年国家民委项目《反种族歧视国际比较研究》、2011年教育部新世纪人才项目《宪法学和民族法学前沿问题研究》、2008年国家民委项目《自治区自治条例制定过程中的问题研究》、2009年国家民委项目《美国对西藏的政策研究》等。
主要论著:《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宪法权利本质论、价值论与实践论》、《宪法权利诉讼研究》、《散居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理论、制度与对策》、《散居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研究》、《欧盟种族平等指令实施的成效与困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建构》、《35年民族区域自治法研究:问题检视与创新绎思》、《民族关系的制度化调整策略分析》、《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问题解构与协调对策》、《散居少数民族概念解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