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术动态 -> 科研成果 -> 正文

李俊清、李泽锋丨边疆治理: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价值评价及路径选择

发布日期:2023-06-30  来源:社科优选公众号   点击量:

▍▶作者简介

李俊清,男,山西大同人,中央民族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边疆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管理研究。

李泽锋,男,浙江绍兴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及旅游研究。



摘要

作为边疆治理的重要手段,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不仅关系边疆群众文化权利的保障、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关系国家文化安全、边疆和谐稳定。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现了五个基本特征:多元一体、文化权利、意识形态、文化安全、社会长治久安。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价值评价要素,包括文化安全及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权利、文化交流。进一步提升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需要从中华文化认同、重要领域治理、资源供给、安全发展等方面入手,强化思想引领,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坚持做好宗教、教育等重要领域工作,加强政府及社会公共文化资源供给,建立有效预警机制。
关键词
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安全;边疆治理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尺之一,在国家发展进步中有重要地位。据统计,我国140个边境县(市、旗、区)中的111个都在民族地区[1]。边境民族地区总人口2 300多万,少数民族人口占了一半,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同一民族相邻而居[2]。与我国中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边疆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有着其特殊的内涵。
回顾已有研究,陈坚良(2009)指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该考虑到文化权益、尊重和促进文化多样性、培养和造就少数民族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核心关键点[3]。重视民族地区的特点,满足当地群众多样性的需求,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服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服务、少数民族特需文化用品供给、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服务等(张序[4],2015;罗剑[5],2014;索晓霞、蒋萌[6],2012)。边疆文化治理核心在于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尊重民族文化特性,构建包容性发展机制(方盛举,曹昶辉2019)[7]。周晓东,卫静春(2017)指出在新疆大力开展以“文化援疆”为代表的文化建设,以文化的力量有效地维护和促进了新疆的和谐稳定[8]。从已有的学者研究可以发现,对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认识主要集中在一般公共文化服务基础上再体现其特殊性,对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在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升。本文关注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不仅涉及当地群众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关注到边疆的和谐稳定和文化安全。

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基本特征
2017年3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指出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不仅要满足当地群众对文化设施、产品、活动的需求,还需包括维护边疆文化安全、防范文化渗透、完成文化教化等。在其特征上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内容(详见图1)。

(一)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文化权利是内在要求

文化权利是重要的发展权利之一,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人民群众有权享受均衡优质的文化产品、享受文化发展所带来的各种便利条件,也有权利和义务提升自己的学习水平和文化修养。就现阶段而言,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供给相对薄弱,教育资源相对落后,群众的文化需求更为迫切。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是保障当地群众发展权利的内在要求。边疆民族地区政府有义务提供、增加具有公共属性的文化产品,尽可能让边疆民族地区群众能够和内地,甚至是东部沿海地区群众同样享受到优质的文化产品。通过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提升,切实提高当地群众的学识素养,强化文化认同、国家认同,实现边疆民族地区的平稳发展,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国家文化安全是重要内容
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安全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中之重。边疆民族地区处于文化交流和文明冲突的第一线,是西方敌对势力和“三股势力”的渗透高发区,直接承担着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重任。在宗教因素、跨境民族因素、边境语言习俗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安全成为维护国家安全极其重要的一个领域。西方敌对势力不断地进行文化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势力披着宗教、文化的外衣不断鼓噪,严重威胁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保障文化安全,形成统一的文化认知,通过多样化的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品供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提升当地群众甄别和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三股势力”的文化入侵、思想渗透,构筑起国家文化安全的防线。
(三)多元一体是现实要求
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要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同民族生活在同一片边疆土地上,如新疆有12个世居少数民族,云南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广西有11个世居少数民族。边疆的多样化自然人文环境,西藏的雪域高原、新疆的戈壁大漠、众多跨境民族、多民族聚居等,使得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必须考虑到民族文化、传统习俗、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国家安全等各方面的因素。在公共文化供给中,要考虑全面,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减少文化摩擦,突出政治性,在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对传统文化需求的基础上,强调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加强文化安全教育。
(四)意识形态是核心要义
边疆是跨境交流的第一线,经济、社会交往带来的文化交流和碰撞,有可能会进一步加深民族意识和宗教意识。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和提升中,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防止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是第一要义。如果意识形态领域遭到渗透或侵蚀,会直接演变为重大的社会稳定问题,对边疆的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甚至是政治安全构成严重挑战。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中,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尤其是在西方敌对势力和“三股势力”活动频繁地区,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9]。
(五)边疆长治久安是最终目标
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提升首先是满足当地群众的文化需求,享受优质的文化产品,丰富当地群众的文化体验,在此基础上提升文化认同,以实现边疆长治久安的目标。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作为边疆治理的重要领域和主要手段,发挥着统一文化认知,形成中华文化认同,建立价值判断的重要作用。通过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促进文化交流,民族交融,使得包括边疆民族地区群众在内的人们了解和享受祖国大地的灿烂文化、传统和景观,有利于牢固树立“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不仅能够实现边疆治理方式多样化,而且可以进一步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长治久安。

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价值评价
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是边疆治理中的重要一环,是国家协调区域发展,保障文化安全,推动地区发展的重要节点。《“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宗旨,以培育‘五个认同’为目标,着眼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鼓励和扶持民族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一)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安全
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高优秀文化认知水平,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保障文化安全。目前,边疆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整体偏弱,尤其和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当地群众文化产品选择余地较少。此外,边疆民族地区接壤邻国,跨境民族文化影响较大,文化向心力不足,存在文化安全隐患。通过提供丰富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满足边疆民族地区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提升文化素养,更好地抵御外来文化的入侵,“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10]。因此,要关注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筑起文化认知的防火墙和新高地,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安全水平。
(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提升,可以促进边疆的和谐稳定、长治久安。一是有利于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通过提供多样化有效的民族地区文化产品供给,让更多当地群众了解本地区不同民族的文化,也让更多游客熟悉当地民族文化,构建良好的文化互动和交流。在文化产品享受过程中,让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更多了解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加深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认同。这对国家的长治久安起到重要作用。二是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和人文素养,积聚发展力量。通过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教育等方式,增长见识、了解国情,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拓宽教育渠道,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享受更高质量的文化熏陶,提升人文素养,为本地区发展提供高素质人力资源保障。三是通过提供优质的文化产品,形成广泛的文化认同,尤其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认同,从根本上保证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也能进一步反哺公共文化服务。
(三)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国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文化安全必不可少,需要建构主流的意识形态,塑造一体化的民族认同,增强自身的文化凝聚力[11]。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文化服务的供给,树立共同体意识。一是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民族地区文化供给,丰富文化生活,使当地居民了解本地区的民族文化、熟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文化交流中提升对人文历史、地域特征等认识,进一步增强对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认同。领略高品质的文化盛宴,享受国家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的红利,增强国家意识,提升国家认同感和自豪感。二是通过舞台、影视剧节目、公共文化设施等多样化的渠道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颂扬国家光辉历史,使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形成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五个认同”)。
(四)民族融合及互嵌型社会构建
提供完善的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有利于增进群体间相互了解,促进文化融合。通过社区教育、文化展演、媒体宣传等多样化的文化服务供给,让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更好地相互了解对方的传统习俗、文化背景、民族禁忌等,促进不同族群之间的交流融合。通过更多的文化场所,让民众有文化交流的平台,各族群众一起参与,通过文化桥梁增进彼此了解和信任,形成在文化生活中互通互享、经济生活中互补共赢、社会生活中互助互惠,构建起良好的民族互嵌型社会。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纽带,各族群众彼此认同,促进互嵌型社区的发展。
(五)保障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文化权利
文化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12],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应有之义。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增加文化供给,是保障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文化权利的重要举措。通过提供优质而丰富的文化服务,切实保障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文化权利。对于边疆民族地区,中央和地方政策实施了一系列的重大工程,比如21世纪初为解决广大边疆农村地区群众看电视问题,进行的无线覆盖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进一步解决各地农牧区影视文化娱乐资源缺乏问题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此外还有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等一系列文化重点项目,以及文化旅游志愿领域的春雨工程,出版领域的东风工程,这些都给边疆民族地区带去了实实在在的文化服务。此外,通过一些经典文艺作品的展演、文艺创作等,抒发边疆民族地区群众对祖国的深厚感情,在保障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文化权利的同时,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六)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素养
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文化素养。首先,让民族地区群众享受到更多元化的文化产品,提升文化品位,厚实文化修养。通过专项计划等文化项目,为边疆民族地区群众量身打造少数民族文化背景、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吸引民众参与到文化活动中,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提升文化认同。其次,加大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通过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专项等方式,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的升学率。通过教育,提升文化认知,提升文化水平,有效地阻止贫困的代际传递,让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有更好的未来。再次,通过各种文化工程、文化专项等方式,加大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供给及文化服务的财政投入,加大中央扶持文化繁荣发展的力度,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整体发展。
(七)交流合作
提升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有利于“一带一路”、中外文化交流等倡议深入推进。首先,随着国家对外交流深入,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服务供给的意义进一步凸显。在文化交流中,不同文化的接触、碰撞,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有可能侵蚀,甚至在这个过程中成为主导文化。因此,在这背景下提供良好的民族地区文化公共服务变为尤为重要,需要牢牢把握中华文化、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在边疆民族地区的主导地位,以免在文化交流中被侵蚀、弱化。其次,国家对外交流合作的开展需要公共文化服务的配合。“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国家对外合作战略的开展和延伸,需要边疆民族地区在公共文化领域,如广播电视、无线电传播、文化形象、政策影响等硬件和软件方面的厚实积累。通过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提升,让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树立良好的文化安全理念,更加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如此,在对外交流合作中,才能保持文化自信,强化文化影响力,确立我国文化主体地位,保障我国文化安全。再次,有利于坚定文化自信。在交流中弘扬我国优秀文化,以更加包容和自信的姿态去面对外来文化,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发展。

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的实践路径
在对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价值评价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的路径机制(详见图2)。

22284

(一)强化思想引领,突出价值塑造
首先,强化马克思主义在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供给的领导地位。边疆民族地区是文化冲突、抵御西方外来文化的前线,也是意识形态话语权争夺的关键位置,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在引领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思潮、文化服务供给中的领导地位。无论哪个国家,都有主流意识形态指引,形成共有价值基础,是社会运转和民众社会生活维系的基石。当下边疆民族地区受不同文化的碰撞、外来文化的渗透、宗教文化的影响,更为需要牢固树立主流价值观,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打下基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观点和方法来引导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创作,处理文化交流中的冲突问题。其次,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和普及。通过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比如文艺作品、影视展演等方式,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让理论走进生活,进社区、进课堂、进企业、进工厂,让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创新传播方式,把思想认同、价值认同融入普通群众的生活中,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价值理念来指导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
通过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着灿烂丰富的文化,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下,各民族水乳交融,相互影响,“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13]。当下,要进一步强化少数民族群众的中华文化认同。由于受历史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边疆民族地区和中东部地区容易形成事实上的文化割裂,这会给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境外恐怖势力、极端势力渗入,煽动民族情绪,破坏民族团结,造成民族对立。因此,必须通过多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让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深刻认同中华文化,知晓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通过教育学习、社会宣传等方式,向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普及国家历史、文化、地理等知识,了解其他地区的地域文化,对祖国的地大物博树立起更加直观立体的认识,树立民族自信心和文化自豪感。其次,通过高效、廉洁、公平的行政服务,提升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感。真正做到文化自信,不断提升抵御西方外来文化侵蚀能力,让边疆民族地区成为守护国家文化安全的一道牢固藩篱。
(三)做好宗教工作,推进边疆民族地区长治久安
边疆民族地区,尤其是西藏、新疆等自治区,宗教和民族问题高度交织在一起。在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持续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14]。做好边疆民族地区的宗教工作,关系边疆的长治久安。首先,要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宗教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宗教政策。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宗教、参与宗教活动。其次,要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促进宗教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发挥宗教的积极社会作用,体现宗教向善、包容、仁爱的教义精神,对教义做积极向善的诠释,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积极倡导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理念。最后,要严厉打击宗教极端主义。从国家安全的高度来打击和治理宗教极端主义,揭露宗教极端势力的罪恶本质。树立起全社会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发现和积极检举宗教极端言行,筑起防范宗教极端势力的铜墙铁壁。
(四)提高边疆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
教育是文化认同的重要基础,也是价值引领的主要方式。首先,要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提升人员素质水平。目前边疆民族地区相比于东部沿海地区而言,平均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通过提供优质教育服务,提升边疆民族地区群众人文素养和知识储备,更好学习和理解国家文化理念。同时,保障民族地区群众公平享受教育权利,通过教育对口支援、内地生、预科班等方式,开阔边疆民族地区学生的眼界,更加认同国家理念,将自身发展和国家发展紧密相连在一起。通过良好的教育,使得国家文化以及主流意识形态在边疆根深叶茂。其次,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书同文、语同音、人同心”。语言文字是社会生活、文化繁荣的基石。2021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阿尔山市集中审议《小语种文化产品内容翻译及认定结果互认协作机制》。在民族地区不断推进双语教育,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发挥普通话在提升国家凝聚力、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促进民族融合和文化交流,助力各民族的繁荣发展。
(五)加强政府性公共文化资源供给
要不断加强政府性公共文化资源的供给,积极发挥政府在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主导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指出国家扶助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首先,政府要主动承担起责任。边疆民族地区地处反西方渗透势力的一线,承担着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任,但由于历史和地理条件的限制,文化产业相对薄弱,尤其是民间文化产业体量小、集中度高,这时候更需加强政府对文化供给的投入,切实承担起繁荣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的重任。其次,要发挥政治优势,提供多样精彩的文化产品。通过文化性公益事业单位,创造出更多优秀的跟当地历史和地理环境、传统习俗相结合的文化产品,使得当地群众更好地享受高质量的文化产品。通过中央财政项目引导边疆民族文化相关作品创作,调动全国各地文化团体积极参与。再次,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文化财政投入。要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投入。四是培养和挖掘基层民族文化服务的人才。挖掘民族地区文化艺术的创造者和传承人,发挥这些人的重要作用,创造出贴近人民群众需求的文化产品。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来定向解决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对在边疆民族地区就业的文化产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积极鼓励民间参与、社会化共同参与
积极鼓励社会化力量参与到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中来。首先,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文化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设施建设、产业打造,推出优秀舞台剧、影视剧等。通过繁荣文化市场,激活民间的文化创造性,嫁接民间资本力量,活跃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让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有更旺盛的生命力。其次,激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热情。让广大人民群众加入到边疆民族文化产品的创作和参与过程中来,可以通过举办多样化的民间文创活动,挖掘民间文创产品以及文化创意等,挖掘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艺术形式。通过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共同参与,在创新文化产品的同时也在不断地享受文化服务,使之良性互动。再次,发挥公益文化性团体作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要求,公益性文化单位须为社会提供更多优惠甚至是免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拓展公益性文化团体的生存空间,通过项目引导、政策补助等方式,让公益性的文化团体关注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需求,创造出更多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历史文化背景的艺术作品。嫁接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行动计划)、阳光工程(中西部农村文化志愿服务行动计划)、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文化志愿服务计划)等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文化服务,在融合民族特色的同时,形成中华文化认同。
(七)不断建立和完善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安全预警机制
建立文化安全预警机制。建立文化安全预警机制是更好应对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安全问题,防止西方敌对势力文化入侵的有效途径。将文化冲突、社会突发事件、社会思潮等影响社会安全稳定情形,第一时间捕捉到,掐灭在萌芽状态。通过文化安全预警机制,收集各方面舆情,第一时间了解文化安全的现状,第一时间对威胁文化安全的事件作出预判,以及第一时间发现西方敌对势力、“三股势力”的挑衅行为。梳理文化安全预警机制,要树立关键指标,建立预警模型。梳理影响文化安全的主要因素,确定影响因子,对相关的指标因素进行赋权。通过大数据分析监控、社会舆论评判、关键事件抓取等一系列方式,构筑起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安全的预警模型。提早预判,把有可能发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及在文化领域的冲突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加强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边疆文化安全的重要一环,应准确理解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深刻理解其在边疆民族地区稳定发展中的重要价值,重视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真正筑起边疆文化安全的藩篱。在国家提升文化自信的战略路径上,要进一步关注边疆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关注其特殊性,明白其在边疆文化安全、稳定发展上的巨大作用,进一步加大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服务的关注和投入,确保边疆文化安全。

本文参考文献从略,完整版刊载于《宁夏党校学报》2023年第3期